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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nique Device Identification
national policy
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》
(2021年国务院令第739号)
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
修订通过,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。
2021年1月1日起,首批9大类69个
医疗器械品种实施唯一标识
2024年6月1日起生产的医疗器械
应当具有医疗器械唯一标识
积极打造了“政府部门宣贯指导,国企提供技术支撑,公立医院带头实施”的“漳州模式”
共同督促相应级别医疗机构加强本单位信息化系统建设,运用UDI实现对医疗器械的精细化管理